成都公积金如何租房提取?你能取多少钱?一文就能读懂!
除了贷款
公积金另一个重要的功能—提取
也经常有小伙伴来咨询
公积金怎么租房提取?
买房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
今天,就给大家带来
公积金租房、购房提取攻略
一、已在成都公积金住房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
二、申请时你及你的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未在本年度内办理过购房提取、还贷提取,或未以其他住房办理过租房提取
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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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渠道:成都公积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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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渠道:成都公积金中心线下服务窗口。其中,已备案租房提取、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需通过线下服务窗口才能进行办理。
提取办理流程:进入成都公积金app,登录后在首页找到【租房提取】点击进入。按照要求填写好对应信息,输入提取金额,就可以进行租房提取啦~
注意:每个月都可进行一次租房提取哦。
一、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
1、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800元;
2、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200元。
中心城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城市新区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
郊区新城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二、未备案的租赁住房
缴存人月提取限额为1000元。
三、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
实际租金提取。
购房提取分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政策性住房及征收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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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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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用于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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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所购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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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所在地证明应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印章。
一、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首付款。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契税完税计税金额(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记载的住房买卖成交价)减去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三、购买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
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不超过首付款。
职工和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与租房提取一样,进入成都公积金app,登录后在首页可以找到【购买住房提取】的业务,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即可,如果房屋购买在外地,可以下滑找到下面【跨省通办】板块,也有购房住房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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