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 数字人民币、虚拟货币、NFT

时间:2022-09-22 14:09

来源:财煜网

一文看懂数字人民币

虚拟货币、NFT

 

 

 

数字人民币----法定货币

 

(一)定义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实物人民币等价1:1兑换,共同构成法定货币体系,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中国研发数字人民币体系,旨在创建一种以满足数字经济条件下公众现金需求为目的、数字形式的新型人民币,配以支持零售支付领域可靠稳健、快速高效、持续创新、开放竞争的金融基础设施,支撑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提高货币及支付体系运行效率。

 

(二)使用

 

 

试点地区(深圳、成都、苏州、雄安、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北京、张家口、天津、重庆、广州、福州、厦门、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等)的安卓和苹果手机用户可分别通过各自的应用市场下载“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开通数字钱包,兑换数字人民币,即可在试点区域内的对应商户实现数字人民币的多场景支付。

 

 

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一)定义

 

 

虚拟货币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它没有实物形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常见如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可称为同质化通证,即FT(Fungible Token),是指互相可替代、也可近乎无限拆分的Token,例如:把1枚比特币拆成10份,每份0.1枚比特币之间,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二)业务本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FT----风险隐患

 

(一)定义

 

 

NFT是非同质化通证(Non-Fungible Token)的缩写,是一种记录在区块链里,不能被复制、更换、切分的,用于检验特定数字资产真实性或权利的唯一数据表示,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等特点。NFT可以用来表征某个资产,比如数字艺术品、门票类型的NFT,是不可分割的,分割是无法被使用的。

 

(二)业务本质

 

 

NFT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应用,具有不可互换、不可分割等特征。部分NFT产品利用社交媒体进行概念炒作,存在恶意操纵市场等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NFT可能因同质化而具有证券属性或成为代币票券,由此带来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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